成都市儿童保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基层、妇幼) 开展2021年下半年儿保专项督导工作
2021-12-02 16:36医务部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细则(试行)》精神,同时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儿童保健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规范我市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促进全市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共同进步,我中心于2021年11月15-23日开展了成都市儿童保健专项督导工作,对2021年上半年督导检查排名后3位共5个机构进行了督导后回访。
本次专项督导工作因成都疫情影响,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由原计划组织成都市儿童保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基层、妇幼)的专家组成员前往督导,改为负责该区市县的专家前往进行督导。体格测量操作考核:东部新区中西结合医院、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交由东部新区儿保负责任人杨艳负责复查督导,崇州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崇州妇幼保健院儿保主任聂扬负责复查督导;0-6岁儿童发育筛查(DST)操作考核:锦江区双桂路五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锦江区赵夏薇负责复查督导,天府新区兴隆卫生院由天府新区李毅负责复查督导,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由东部新区儿保负责任人杨艳负责复查督导; 0-1岁婴幼儿20项神经运动检查(INMA)操作考核:锦江区双桂路五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锦江区赵夏薇负责复查督导,东部新区中西结合医院、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由东部新区儿保负责任人杨艳负责复查督导。
专家们严格遵守省市及本质控中心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认真查看被督导单位相关资料和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流程,在督导结束后全体人员集中反馈质控结果、存在问题,并将质控结果表双方签字、盖章后留存相应单位及质控中心各一份,限期整改。
本次专项督导工作使基层、妇幼单位从事儿保的医护人员对质控内容及今后的科室质量管理有了更深的理解,利于机构明确下一步目标、计划,对目前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同时也使质控中心更加了解成都市基层、妇幼儿童保健单位的诊疗水平及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全市儿童保健服务质量,促进全市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共同进步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成都市儿童保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基层、妇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