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关于基本药物中选品规的公示
2021-04-30 18:5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
根据《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川卫发〔2019〕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国卫医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我院为提高国家基药品种占比,促进国家基药使用,于2020.12官网发布了公开招采增加基本药物品种的公告。经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后,对所收集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及在我院的适宜性等进行了全面评价,并按照《新药遴选制度》和新药遴选流程,通过医院药事专家组2批次投票和结果公示后,在医院监察和审计人员的监督下,由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委员现场投票,最终在前期投标的基本药物品规中遴选出74个药品品规公示7天,拟进入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进行常规采购。遴选结果见附件。
如对我院遴选出的药品品种有异议,请致电:监察室电话:61866012 药剂科电话:61866043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