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开展法律法规系列培训
2017-12-01 00:00
《民 法 总 则》
为加强我院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我院医务部与2017年11月22日、11月30日分别在中心院区、实业街分院区举办了2017年第二次医疗法律知识培训,促进医院健康持续稳步发展。
培训讲座由医院签约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吴迪律师主讲。吴律师介绍了《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目的、立法步骤及产生的影响,着重讲述了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性及无效性、无因管理、继承权等,吴律师列举了大量生动的案例,通过这些案例运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使《民法总则》中许多抽象的法理得到了深入浅出、明白易懂的诠释,让大家感觉印象深刻、受益匪浅。
通过学习使大家了解到《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作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成果。《民法总则》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法总则》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进一步明确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为民法典各分编和民商事特别法律具体规定民事权利提供依据。
本次学习将进一步提高我院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举措,将对全面推进我院依法依规治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沟通办 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