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奥福科技有限公司配镜服务业务合作商比选公告

2016-05-03 00:00

       成都市奥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准备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诚招配镜服务业务合作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就招标的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
配镜服务业务合作商比选
二、业务范围: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各院区
三、招标项目地址
成都市日月大道一段1617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中,招标人仅向符合下述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开展配镜业务的资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投标人前三年度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3、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至少具有3个国际和3个国内知名品牌镜片的授权委托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镜片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标书要求: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2)在医院配装眼镜的从业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从业年限及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等。
(3)配镜业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零售价。
(4)售后服务:为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产品质量保证、服务承诺、结算方式;产品质量抽检次数及抽检费用承担方式;承诺因配装眼镜质量问题给患者造成的伤害或与患者产生的各类经济纠纷、质量纠纷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人每月按投标人在医院的营业额比例(税前)收取管理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管理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咨询电话:86642313
联系人:傅先生
监督电话:61866012
3.报名地点:实业街31号门诊楼5楼奥福公司
4.开标地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日月大道一段1617号)行政楼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时请带齐应提交的资料。
 
 
                                      成都奥福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