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医疗污泥清掏转运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2025-10-22 09:07后勤保障部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污泥、医疗废物和废药物、药品处置的通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院拟对“医疗污泥清掏转运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且有意参与的单位报名。本次调研仅作为预算编制及后续招标参考,不作为中标依据。
一、项目名称:医疗污泥清掏转运处置服务
1. 服务区域: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包含中心院区、东城根院区、实业街院区、太升路院区)。
2. 服务要求:按环保要求对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清掏、转运、处置。
3. 化粪池分布情况
序号 | 院区 | 污水处理站数量 | 日处理量 | 化粪池数量 | 池体大小 |
1 | 中心院区 | 1 | 1000m³ | 4 | 400m³/座(2座) 100m³/座(1座) 16m³/座(1座) |
2 | 实业街院区 | 1 | 60m³ | 3 | 8m³左右 |
3 | 太升路院区 | 1 | 50m³ | 2 | 8m³左右 |
4 | 东城根院区 | 1 | 20m³ | 2 | 4m³左右 |
二、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
1.对医院4个院区的污水站、化粪池及检查井污泥进行清掏、转运和处置,每年不少于2次。在清掏过程中不得在院内对污泥进行二次加工(干化)处理,需采用固液分离,同时将分离后的固体污泥及时装桶密封保存,整齐堆放,规范标签标示,3日内完成转运。
2.协助医院于转运前在“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并向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危险废物的全部转移手续。
3.负责对医院污水管道的疏通工作(无论是否堵塞,至少每月一次),确保管网正常运行,遇有管道堵塞时,响应时间≤2小时。
三、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括 医疗废物 HW01 中的感染性废物 841-001-01)。
7.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运运输:医疗废物或“6类2项”)或者提供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合同,并附上相应运输单位的资质复印件。
8.具有医疗污泥干化处理及处置设施的合法环保审批手续(提供环评报告批复文件)。
四、提交的市场调研文件:
1.报名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报名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的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清掏方案、增值服务(如协助处理废旧紫外线灯管等其他危废处置服务)、报价明细等材料(格式不限)。
注:1.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
2.报名单位须自行勘察现场。
3.本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五、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或邮箱递交,邮箱:561056550[at]qq[dot]com 。
2.递交时间截止:2025年 10月 31日17:00。
3.地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日月大道1617号)
4.联系人及报名咨询:徐老师 028-61866000-6703。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