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关于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03 00:00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拟就“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综合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公开比选。
1、 比选项目: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
为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提供常年轿车、普通商务车、大巴车使用服务。
3. 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车辆租赁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3.3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有自主产权的固定车辆;
3.4登记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4、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4.1汽车租赁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4.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5. 标书要求:
5.1汽车租赁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5.2第4条所列资料;
5.3汽车租赁服务提供的车型及费用报价,包括专项服务费用报价;实行全包制。如:
5.4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及售后服务的相关承诺:
5.5标书应提供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6、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 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日月大道一段1617号)行政楼406。咨询电话:61866007
7、 开标地点和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日月大道一段1617号)行政楼。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时请带齐应提交的资料。
1、 比选项目: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
为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提供常年轿车、普通商务车、大巴车使用服务。
3. 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车辆租赁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3.3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有自主产权的固定车辆;
3.4登记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4、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4.1汽车租赁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4.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5. 标书要求:
5.1汽车租赁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5.2第4条所列资料;
5.3汽车租赁服务提供的车型及费用报价,包括专项服务费用报价;实行全包制。如:
车型 | 公里数/天 | 价 格 | 备 注 |
轿车 | 200公里以内/天 | ||
轿车 | 400公里以内/天 | ||
商务车 | 200公里以内/天 | ||
商务车 | 400公里以内/天 | ||
大巴车 | 200公里以内/天 | ||
大巴车 | 400公里以内/天 |
5.4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及售后服务的相关承诺:
5.5标书应提供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6、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 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日月大道一段1617号)行政楼406。咨询电话:61866007
7、 开标地点和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日月大道一段1617号)行政楼。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时请带齐应提交的资料。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2018年1月4日
2018年1月4日